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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19
指导案例44号
卜新光申请刑事违法追缴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4年1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国家赔偿 刑事赔偿 刑事追缴 发还赃物
裁判要点
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将判令追缴的赃物发还被害单位,并未侵犯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