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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42号 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

时间:2022-04-19

指导案例42号

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4年1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国家赔偿  刑事赔偿  无罪逮捕  精神损害赔偿

裁判要点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导致其精神极度痛苦,属于造成精神损害严重后果。

2.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后果,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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