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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38号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

时间:2022-04-19

指导案例38号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

毕业证、学位证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4年1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诉讼  颁发证书  高等学校  受案范围  正当程序

裁判要点

1.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因违反校规、校纪而拒绝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受教育者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高等学校依据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的校规、校纪,对受教育者作出退学处理等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高等学校对因违反校规、校纪的受教育者作出影响其基本权利的决定时,应当允许其申辩并在决定作出后及时送达,否则视为违反法定程序。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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