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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11号
杨延虎等贪污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2年9月18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 贪污罪 职务便利 骗取土地使用权
裁判要点
1.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便利,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
2.土地使用权具有财产性利益,属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公共财物”,可以成为贪污的对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